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围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辽宁棋院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灵浠天元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6日
地点:皇朝万鑫A座5楼
六、竞赛项目:
男、女少年个人赛,兼计团体成绩。
七、参赛资格:
(一)各市体育总会、行业体协和经辽宁省体育总会、辽宁省围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单位均可参赛。
(二)参赛资格如有异议,不迟于赛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诉,开赛后不再受理资格问题。
八、竞赛组别:
16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9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8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7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6岁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男子、女子个人均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团体名次按每个代表队在各组中成绩最好的三名队员名次分之和产生,录取名次不并列。
(二)参赛选手不允许跨年龄组报名。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26日 20:00,因场地有限,限报500人,额满为止。
(二)参赛费用:赛事服务费220元(含保险),报名截止后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费,报名联系人:李权,联系电话:13166620347 微信同号,邮箱:394056517@qq.com 。
户名:肖君丽
账号:6228 4803 7292 0802 1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收款人:肖君丽,电话13940193114,汇款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394056517@qq.com)发给承办方,请注明参赛单位名称,领队教练及棋手姓名。以收到回复确认为准。
(三)领队会议时间:9月15日17:00,未参加领队会议并未请假的参赛队,参赛队员按弃权处理,不予编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仲裁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比赛中选手如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需由领队或教练员在成绩公布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后退还。
(四)仲裁和裁判员请于9月15日13:00前报到。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辽宁省少年围棋锦标赛报名表》
2、《2024年辽宁省少年围棋锦标赛责任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