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辽河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中国围棋协会
营口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体育局
辽宁省体育总会辽宁省围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
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营口市体育总会
营口市围棋协会
四、竞赛项目:
个人赛(计团体成绩)
五、竞赛时间:
2023年5月19日—22日
六、比赛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红运大饭店
七、参赛资格:
全国各地5段(含)以上的业余棋手均可报名参赛,各级围棋协会、棋院、俱乐部、培训机构每3名棋手可组团体参赛,并设领队一人(可兼队员)。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赛九轮。
(三)比赛用时:每方40分钟后3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
(四)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公开组个人奖励前十二名,颁发证书和奖金(税前):
冠军3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5000元、四至六名各3000元、七至九名各2000元、十至十二名各1000元。
(二)女子奖励前五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四至五名各1000元。
(三)公开组团体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45岁以上组:团体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个人录取前八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四至八名各500元。
(五)业余段位的授予:
1、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60人,授予前两名7段(顺延到前6名),授予第三、四名6段(顺延到前24名);
2、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30人、不足60人,授予第一名7段(顺延到前3名),授予第二、三名6段(顺延到前16名);
3、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50人,授予前三名6段(顺延到前24名);
4、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不足15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16名);
5、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6、45岁以上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7、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六)比赛成绩不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挂钩。
(七)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报名办法:
(一)报名自即日起至5月12日止,报名时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备,用电子邮件发往(465157873@.qq.com),一定注明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以便比赛会务组安排和联系。
(二)赛事服务费:每人260元。
(三)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80元(三天840元)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酒店提供5月19日的晚餐及5月20、21两天的早、中、晚餐及22日的早餐和午餐。)
收款人:杨博 联系电话:15840703090
(四)需要单间的人员食宿费为三天1380/人。
(五)汇款开户行:营口邮政银行大龙支行。
账号:6221802210012733474
(六)参赛人员须在当地办好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应意外伤害责任。
(七)食宿安排以收到汇款为准,各队汇款后请将参赛信息(参赛队名、参赛棋手人数、缴费金额及食宿天数)、电话或微信告知会务组杨博。
(八)请各参赛队在规定期限前汇款,逾期无法保证食宿,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十一、报到及赛事安排:
(一)2023年5月19日16:00前报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红运大饭店(乘坐高铁到营口东站下车后乘303公交车至终点站营口客运站下车后,向南步行一站地),16时开领队会,20日上午9时开幕式,比赛四轮;21日四轮;22日上午一轮,之后举行闭幕式和颁奖。
(二) 联系人:营口市围棋协会
鹿志乾 电话:13079488899
杨 博 电话:15840703090
十二、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性仲裁等技术人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争议解决组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3年4月19日